根据学院《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十八条课程免修规定,有关课程免修补充办法如下:
1.免修课程范围为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课程、西工大继续教育学院开设的学历课程、西工大教务处开设的学历课程;
2.免修课程须在以上范围内,层次相同、专业相同、课程相同(课程名称相近,且内容基本相同);
3.学生申请课程免修,必须提供有效证书。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须凭相应成绩证书,其他由教务部门提供成绩证明,证书有效期八年;
4. 2005年3月1日以后入学网络教育学生,符合以上1、2、3项条件的免修课程,其中5门课程可免费,三门可半费。
5.学生提交课程免修报告,各学习中心审查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学习中心主任在其复印件签字,注明原件已核准,统一造册,注明学习中心、班级、姓名、申请免修课程、审核意见(见附表),然后由学习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,将报表、学生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上报学院教务办。
6.教务办审查后,经院领导批准方有效。然后复印一式三份,教务办、院办公室、学习中心各一份,同时,证书复印件存入学生档案。
7.新生开学先按规定缴纳学费,经学院批准免修课程费用,在下一次缴学费时扣除。
8.本规定自2005年7月14日起执行。
附西北工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修课程申请审批表 http://www.nwpunec.net/xz/2005-7-18-1.doc
西北工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
2006年7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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