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网络教育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
根据网络教育的发展要求,针对我校网络教育的教学特点,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,切实保证学生学习的质量,特制订网络教育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办法。
第一条 平时成绩的组成
课程平时成绩由课程随机作业和参加学习中心助学活动组成。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%,考试卷面成绩占80%。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学习给予奖励分,奖励分最高不超过10分,计入课程总成绩,单门课程总成绩不超过100分。
第二条 平时成绩的考核
1.课程随机作业学生必须按时完成,由任课教师或辅导教师及时批改,结合学生参加学习中心的助学活动情况由学习中心给出平时成绩(总分不超过20分),开放式网络教育学生平时成绩20分,根据网络平台上学生完成的作业情况,由任课老师给出平时成绩。课程平时成绩考试前在教学管理平台上公布。
2.理工类课程每门作业一般2周不少于1次,每次不少于3道题。文史类课程每门作业一般每学期不少于2次,每次不少于2道题。平时作业和模拟试题是课程考试出题的重要依据。
3.网上学习奖励分计分办法:
学生进入网络教室在线学习或向教师提出辅导答疑,将根据学生登录累计时间计分。奖励分满分为10分,由任课老师或网络管理员评分,评分办法:
(1)网上学习,分值5分;
网上学习累计时间/本学期课程门数/2=分数(≤5)
(2)网上答疑、辅导。分值5分。
网上答疑累计次数/本学期课程门数/2=(≤5)
4、开放式网络教育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办法同上,评分由任课老师或网络管理员实施,成绩考前在网络教学管理平台上公布。
第三条 重修、重考成绩评定
重修(重考)课程考试的卷面成绩为该课程的总成绩。
第四条 本办法从2005年春季开始实施,凡是过去与本办法有相悖之处,以本办法为准。此办法的解释权属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。
二○○五年三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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